山东潍坊青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30人公告

来源:潍坊市人社局 2020-08-20 10:44:53

  2020年青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决定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0名优秀人才到青州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一)招聘数量。计划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3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高校范围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需要,部分招聘事业单位下步可能面临整合、更名等调整,报名时的招聘单位如调整,聘用的考生一并调整到整合、更名等之后的新单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青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查询结果


  查询时间:2020年9月7日11:00—9月10日11: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关注岗位调整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5、准考证打印


  通过审核人员在9月16日9:00至9月1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青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实行标准化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三)现场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材料提报要求,详见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审查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予以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选岗。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体检、考察、选岗的具体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报名、考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人社局版块(http://www.qingzhou.gov.cn/xxgk/SRSJ/)”发布,请及时关注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青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822718。


  附件1.2020年青州市“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3.考生健康信息采集表


  中共青州市委组织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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