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金口河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文件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5名,其中考核招聘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考核招聘为员额制医疗卫生人才1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进行公开考核招聘的用人单位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区疾控中心编制内医学类专业工作岗位5个;区妇幼保健院员额制备案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个;区人民医院员额制备案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个。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大专及以上医学毕业生,应聘者应符合相应招聘条件要求(见《2020年金口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020年金口河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专业的“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股1。
4.报名时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3份),根据填报岗位填写《2020年金口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或《2020年金口河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员额制备案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
5.资格审查:
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其参加考核。
(二)考核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纪委监委抽调人员组成1个考核小组,通过面试(口试、技能操作)形式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人员的政治立场、德才素质、专业技能等情况。
(三)体检
1.体检人员: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金口河新闻网进行公告。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四、考察、公示及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政审表》交到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股1,个人人事档案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股1。逾期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市金口河区新闻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实等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聘用单位与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金口河新闻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0833-2711041。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1204。
相关网址:
金口河新闻网:http://jkh.leshan.cn
六、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1.2020年金口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0年金口河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员额制备案人员职位表
附件3.2020年金口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4. 2020年金口河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员额制备案人员报名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