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教师招聘74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县城中小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县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县城中小学教师7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4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目前未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昭平县在职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本次招考所涉及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20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6681193;0774-669977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35号),联系电话:0774-6681193;0774-6699771。
3.资格审查内容:在报考人员报名时即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须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30日上午10:00-11:30
(2)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3)笔试内容: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4)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因教学需要开考的,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经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开考。
(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县城中小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6)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5-6日(暂定)
(2)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暂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容仪表、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技能。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者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5)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均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第一要素评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考察: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岗位匹配度等。考察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与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察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用人员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采用合同管理,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则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具体招聘事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和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附件:
2020年昭平县县城中小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