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15人公告

来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08-21 14:37:12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2020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人数


  计划引进人数15名(详见附件1《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


  (四)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取得的,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


  (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六)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视为全日制,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0年8月27日8:30—8月28日17:30


  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小学(威海青岛中路96号百度城南侧)。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1.《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位、学历证明。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研究生阶段相同或相近;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4.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见附件3)


  5.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要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8.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核后的考试、选岗、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均通过微信群发布。招聘期间请保持手机号码不变,电话保持畅通。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考生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原则上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从高分依次录取,初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因确定的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考察人选数量低于岗位计划数量的,可根据学科需要适当调整到其它紧缺岗位。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岗位,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九、聘用管理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均安置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学校工作,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满,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相关待遇


  (一)补贴补助。按照《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聘用2018年以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子女入学。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请省外考生入鲁后及时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具体方法见附件4)。


  2. 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候考室,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现场测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试讲答辩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它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 来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名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威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威的报名人员,要严格执行我省常态化疫情管控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及时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对接联系,联系电话:0631-5916258。


  省外考生须在抵威前3天,通过本通知的咨询电话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报备居住地和行程,行程不得经过中、高风险区,考生需根据个人情况合理安排行程。


  5.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其他需要,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eweihai.gov.cn/)公告。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www.eweihai.gov.cn/),或查阅指定微信群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916258


  附件1: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附件2: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第二批).docx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附件4: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处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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