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临汾乡宁县社区工作者招聘14人公告
来源:乡宁党建网
2020-08-21 14:41:53
乡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临汾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临组通字〔2019〕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乡宁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本科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出受限期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6.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7.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乡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乡宁党建网、乡宁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证件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9日-8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乡宁县民政局三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联系方式:0357-5580813,15935353139
4.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乡宁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报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1份;
③近期免冠正面红底1寸照片7张(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及该照片电子档(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
④能够证明自己工作经历或资质的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交党组织关系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5.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设立资格审查工作组,按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招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名材料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审查中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信息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对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通知要求,由本人凭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成绩除公开发布公告外,同时在乡宁党建网、乡宁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
(3)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经甄别发现雷同卷者,取消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持有专业资格证书者或社会工作者专业高校毕业生优先进入下一环节,除此之外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替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1、根据公示情况,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发基础工资的80%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由昌宁镇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正式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5年,聘用期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建立聘用人员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等。年薪酬按照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计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绩效薪酬制度,并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
3、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昌宁镇与县民政局协商一致,经组织部门同意,可续聘。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经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同意,昌宁镇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一个聘期内取得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将全程监督并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乡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7-5580813。
乡宁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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