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5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8-24 09:25:26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有关规定,我院推出5个专技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Hangzhou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成立于2004年3月,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整合农业科技资源的要求,撤消原4个农口研究所,重新组建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推广机构,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13个机构。主要职责:一是为三农事业发展提供公益性、基础性技术支撑。农产品、农业技术、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二是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经济与农村经营体制、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研究;三是农业新品种和农业先进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服务;四是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②2020年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③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0年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本单位网站更新计划内容。
2.报名方式:在公告发布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请向指定邮箱投递报名表,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材料,包括:
(1)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并附免冠近照。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指2020年应届生)等相关材料。
(3)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邮件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指定邮箱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指定邮箱的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
4.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5个工作日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的5个岗位按报名人数决定考试方式,报名人数少于等于5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方式考核,报名人数多于5人的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笔试实际参考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笔试实际参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五、考察与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七、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具体问题,请向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等公开电话咨询。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址:http://www.hznky.com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571-87311235
报名电子信箱:535334330@qq.com
监督电话:0571-87313234
本公告由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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