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招录辅助警务人员2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0-08-25 08:14:44
  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公开招录辅助警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公开招聘辅助警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警2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的报考要求。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有意者请于2020年9月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公开招聘辅助警务人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邮寄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我分局对个人资料一律子以保密。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二)资格审查。我分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査,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笔试,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要求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不合格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确定。
 
  4.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四)体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我局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五)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我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六)聘用及待遇。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待遇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0757-88665311。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2.请留意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首页-工作机构-其他机构-自然资源分局-通知公告:
 
  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zrzyfj/tzgg/)有关考试安排等事宜的通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公开招聘辅助警务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要求.xls
 
  附件3: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高明派出所公开招聘辅助警务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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