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建德市文化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建德人事人才网
2020-08-25 09:01:06
建德市文化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建德市文化馆隶属浙江省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德市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范围、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共为1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4年9月7日至2002年9月7日期间出生)。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户籍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7日。
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不取消招聘计划。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8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建德市文化馆四楼会议室(新安江街道广兴路6号,市文化中心大楼内)。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考生需提供《建德市文化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现场填写),一寸免冠彩照2张。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实行先专业测试,再笔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包括业务技能测试和专业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照业务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结束后,将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等,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在该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若有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该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30日前。
3.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咨询电话:0571-64723672、64720676(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由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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