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38人公告
2020年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保障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出行。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在编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岗位一:招聘A1驾驶员12名。
岗位二:招聘A1以下级别驾驶员26名。
如岗位一招聘人数未达到要求,可将剩余招聘数调至岗位二。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品行良好,敬业精神强,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二)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应聘驾驶员要求机动车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龄不得少于3年;
(四)年龄在21周岁(1999年8月24日前出生)至40周岁(1980年8月23日后出生);应聘人员持有A1驾驶证的可放宽年龄至45周岁(1975年8月24日后出生);
(五)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三年内驾驶机动车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三年内驾驶机动车因本人过错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记满12分的;醉酒、饮酒驾车的;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三)在人社部门组织的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
(四)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五)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不全、不实、失效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二楼交流大厅。
(四)联系电话:8364466 8369911。
(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为节约时间,可在赤峰人力资源网下载www.cfhr.com.cn,请提前填好);
2、应聘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报名时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合计70元,请自备现金。
四、考试
应聘驾驶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考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4、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合格人员请务于2020年9月10、11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到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交流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实际操作和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和面试人员(应聘人数不足1:3比例的招聘岗位如应聘人员符合招聘条件,可进入实际操作和面试)。
2、实际操作科目为汽车驾驶,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和实际操作地点和时间:2020年9月13日(周日)早7:30在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楼集合,统一乘车到考场。请考生于7:00到达集合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实际操作考务费50元,合计100元,并确认签字。
面试说明:本次考试设立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驾驶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占50%计算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成绩×50%
五、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由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协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三年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证明。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后,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由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后,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一)根据考试、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二)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由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期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全程纪律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赤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