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辅警20人公告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2020-08-25 10:54:03

  2020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旗留置看护监管工作需要,按照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呼公通〔2020〕第7号)文件要求,经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20人,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方式


  面向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考生或其父母一方户籍为2020年7月31日(含)之前迁入);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条件: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在岗辅警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之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退役士兵和在岗辅警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5.身高条件: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6.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体态端正,不能有明显缺陷及纹身,口齿清楚,无残疾。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高校生;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A区5017室。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要求:


  (1)2寸免冠照片4张;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


  (4)大专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复转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者需持有效健康码、行程码进行现场报名;


  (8)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网(www.ewenke.gov.cn)自行下载并填写《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括上学起止时间、毕业院校、院系、专业)及截止到报名开始时间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起止时间、工作或服务单位、从事的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退役士兵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工作经历含服役经历。


  报考者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2日。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并签订《体能测试责任书》,逾期未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提交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3(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提交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开考比例减少计划招聘人数。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由旗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内容:男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通过标准:三项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个人原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体能测试合格人数应多于计划招聘人数;若少于等于计划招聘人数将提交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对计划招聘人数进行调整。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任何伤、病等问题后果自负。体能测试结果经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考生可登录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网查询体能测试结果以及是否进入笔试。


  (三)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笔试由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A区5017室,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提交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考生可登录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网查询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


  笔试结束后,依据应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存在取舍关系(从第一名至最后一名总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将按照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比较,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由旗公安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旗公安局对入选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导致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将提交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聘用。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薪酬,按照月工资3479元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缴纳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3.聘用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纳入全市公安机关留置看护储备人才库,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招聘储备,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按程序进行。如有违纪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岗位调剂、考试组织以及其他通知事项将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网发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3.对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将提交鄂温克族自治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工作由鄂温克族自治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5.有关事宜可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8819317,8814614转8079。


  附件:2020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鄂温克族自治旗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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