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梓潼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1人公告

来源:梓潼县人民政府 2020-08-25 11:04:49

  梓潼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梓潼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1名,其中女性3名,男性8名。


  三、招聘对象


  经常居住地在绵阳市范围内的中国公民。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组织纪律性强,能适应乡镇基层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5.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二)加分条件


  1.退役士兵加5分。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3.见义勇为个人加5分。


  4.具有政法相关工作经历的加3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梓潼县司法局政治处(梓潼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四号楼4-7)。


  4.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蓝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3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6.领取《准考证》: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梓潼县司法局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通知内容参加考试。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如更换号码请及时告知。《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均会用到。


  (二)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基本法律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男、女分开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1.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安排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梓潼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3.梓潼县司法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政审,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对政审及核实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政审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对政审合格人员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政审合格、公示无问题的应聘者,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内实行综合考核评估,期满后经考核评估合格者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六、用工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为临聘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及奖励参照梓潼县辅警待遇标准。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由梓潼县纪委监委派驻梓潼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6-8218325。


  (二)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八、本公告由梓潼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16-8212304(办公室)、13518313488(蒲先生)、15681116762(宋女士)、13981242773(刘女士)


  附件:梓潼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梓潼县司法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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