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于都县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32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勿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是师范类专业的研究生。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先上岗后考证”的政策执行)。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 年 8月 26日及以后出生的)。
6.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学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5日至8月28日,招聘公告在于都教科体网(http://www.ydjkt.net/)和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于都人社”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先到意向学校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经学校初审合格后,上报于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它任何方式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 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于都中学,联系人:曾小平13970105325
于都二中,联系人:钟裔德13320171239
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钟晓斌13907971486
3.报名须持资料:
(1)《于都县2020年招聘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含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
(4)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含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
(5)报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需注明是否是全日制学历)原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县教科体局牵头组织,人社、编委办、财政等相关单位配合。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另外,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
(四)能力面试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主要考核面试者的教学基本功。(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拟聘用
1.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2.组织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医院(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于都县教科体官网和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于都人社”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科体局牵头,报县人社局批准后报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办理聘用等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其他
此招聘计划使用正式编制招聘,在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仲涛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蔡兰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蓝小锋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黄发亮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谢秀珍 县委编办主任
潘 毅 县人社局局长
高宏伟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科体局,蓝小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宋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把关,按程序操作,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对在资格审查、能力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的违纪情况严肃查处,并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和严肃追究违纪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于都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