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上街区引进教师21人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提升我区整体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21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上街区2020年引进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见附件1《上街区2020年引进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相关证明
需出具在编在岗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教育行政管理主管单位公章。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 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引进在职教师公告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8月31日
报考人员将《上街区2020年引进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在编在岗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拍照或扫描压缩打包(压缩包命名为本人姓名和手机号)发送至邮箱sjrsjrsk@126.com或sjqpskh@126.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根据引进教师资格条件对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2.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教师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考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程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加分事项。获得以下荣誉,地市级的加3分,省级的加5分,国家级的加10分。
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文明教师(班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2项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立项的课题并结项。
以上奖项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四)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和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遇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报引进在职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参加考察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符合加分条件的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在编在岗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上街区2020年引进教师报名表》1份。若发现报考人员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考察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1.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2.不服从分配和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附件: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