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邢台沙河市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60人简章
2020年沙河市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全面加强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充实特巡警警力,缓解警力不足带来的诸多不利因素,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劳务派遣性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体能测试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1、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40名为留置警务人员),男性。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3、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
4、全日制普通类非师范类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的)。
5、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于2020年8月20日通过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沙河市公安局一楼,(沙河市南道口西行300米路北)。
2、报名人员需出示“河北健康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可进入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审核资格并缴费。
3、报名资料:本人需填写《2020年沙河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不允许他人代办,报名表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沙河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及总成绩合成
1、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8月30日上午8:00-12:00;
体能测试地点:沙河市第二中学(原二高),迎新街中段路南。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4′2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由公安局负责组织,纪检和人社部门监督。
3、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30日下午15:00-17:0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沙河市公安局一楼,(沙河市南道口西行300米路北)。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记载记载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两科,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成绩总合成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政审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政审在户籍地派出所进行;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凡政审、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顺延补录。
六、公示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沙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沙河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由沙河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清退意见,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合同。
3、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4、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制式服装,月工资由我市每年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绩效100元。
八、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2020年沙河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