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体育学院应届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30人公告

来源:哈尔滨体育学院 2020-08-27 14:57:05
  哈尔滨体育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全省高校建设毕业生就业缓冲区的实施方案》(黑教联〔2020〕2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实施哈尔滨体育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计划招募30名应届毕业生,主要安排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辅导员助理及后勤服务、公共服务等见习岗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尚未就业的哈尔滨体育学院2020届毕业生,重点招募52个国家贫困县建档立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升学失利继续备考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自愿到学校辅助岗位工作,服从学校安排管理;


  (二)学习成绩良好,善于沟通,有较强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获得学位学历证书,大学学习期间未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有任何处分记录;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奉献精神;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辅导员助理岗位优先考虑党员、学生干部、大学学习期间表现优秀者;


  (七)具有硕士学历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7日—29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哈尔滨体育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背景不限)。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tyrscgzyx@163.com ,同时在邮件中注明所选择的岗位名称(电子邮件名称:姓名+学院+岗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3.其他事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审核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请关注哈尔滨体育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看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笔试考核环节。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拟定于8月31日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哈尔滨体育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


  (四)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募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笔试成绩由高到底进行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以百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的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体育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


  (五)录取工作


  1.查询结果: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后登陆哈尔滨体育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本人成绩和录取岗位。


  2.岗位录取:各岗位按报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最低分数规定者不予录取。


  3.岗位调剂:因考生弃考、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对其他空余岗位,经征得考生本人同意,择优调剂。


  4.体检:拟录取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情况特殊者另行议定。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公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5.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录取。


  (六)岗前培训


  学校将对招募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政治思想、岗位知识、师德师风、管理制度、校园文化等方面内容。


  (七)报到上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事处统一安排上岗工作。


  四、待遇与管理


  “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的见习人员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有关政策待遇和管理服务事项如下:


  (一)学校为在“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的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2000元/月/人(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住宿保障。


  (二)学校用人部门根据录用岗位实际,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服务职责。


  (三)“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的见习人员,档案可在学校保留两年,两年内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学校用人部门负责开展“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的见习人员期满考核,考核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五)“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的见习人员提前离岗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经用人部门同意并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取消其岗位见习资格。


  五、政策咨询


  哈尔滨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接受政策咨询,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付老师 (0451)82766474


  于老师 (0451)82703726


  附件:


  1.哈尔滨体育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岗位;


  2.哈尔滨体育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缓冲区”计划招募工作报名登记表。


  哈尔滨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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