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雇员14人公告

来源: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08-27 16:01:00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技术技能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技术技能人员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4名。


  一、雇员工作职责


  为全市就业和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连市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三)1980年8月27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3日9时至9月4日16时。


  (二)报名方式


  1.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春路376号3号楼。


  2.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


  (1)《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技术技能人员服务中心)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用A4纸下载表格后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认证材料。


  (三)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应试阶段。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0年9月10日。


  (二)笔试地点:长春路376号。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一致。笔试成绩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数量规定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0年9月17日。


  (二)面试地点:长春路376号。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现场测试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无法提供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组织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考核


  组织对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考生自愿放弃、综合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八、正式聘用


  根据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实行雇员制管理,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一费。


  九、其他有关事宜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技术技能人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11—84369011、84369062


  附件:《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大连市技术技能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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