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石首市面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6人公告

来源:石首市人民政府 2020-08-28 08:14:53
  石首市面向在鄂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在鄂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仅面向湖北省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石首市第一中学物理教师3人;石首市南岳高中物理教师1人、地理教师2人。(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在校读书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17时。


  2.报名方式:下载《石首市2020年面向在鄂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一张电子版,一张签名后的扫描版)和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电子邮件到ssjyjrskzp@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另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同时需将《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上述邮箱。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考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石首市政府门户网公告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门户网站通知。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报岗位拟招聘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分数线。在该分数线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含8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石首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校期间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生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经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shou.gov.cn/)上进行公告、公示。


  未尽事宜由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6-7210281 0716-7182534


  附件:1.《石首市面向在鄂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2.《石首市2020年面向在鄂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


  3.《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情况调查表》


  石首市教育局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