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7人公告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8-28 08:27:44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020年)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国第一侨乡江门市高新产业园区朝翠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毗邻龙溪湖公园,空气清新,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学校按7300人规模设计,初期办学规模3000人,纸质图书16余万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现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教育、舞蹈教育六个专业,建有各类实训室324个,配备直属幼儿园1所,校外见实习基地54个,可以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倡议,专业群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正朝着“将学校建设成为能提供示范作用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0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仍在择业期内且本公告发布之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及2015至2019年博士毕业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专业条件或方向,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方向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在本校担任领导职务且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三个工作日内,应聘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邮箱:jmyzzhp@163.com。
 
  1. 已填妥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从本公告网页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
 
  2. 内地居民身份证,如应聘者为社会人员的,还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技能等级及工作经历等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0年9月30日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择业期内参照应届毕业生资格报名应聘的,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处于未就业状态。如有过工作经历的,则还需提供社保记录清单、与最近一家工作单位解除用工关系的书面佐证材料(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骗取参照资格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和复核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于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须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
 
  由江门市教育局、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通知。主要形式为“胜任力测评+面试”。
 
  (一)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评应聘者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面试评委评分参考要素,不计入考试综合分。
 
  (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从业气质等。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者面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分值最高权重面试项目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所有项目,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面试项目及各项目权重按《岗位表》相关表述执行)。
 
  六、体检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体检人选在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核实应聘者社会关系及是否符合回避原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相关资料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复查通过的,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网站公示。
 
  九、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配合办理组织关系调动、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报到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并延长试用期,仍不胜任的,予以解聘处理。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者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应聘者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监督管理
 
  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将追究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办公室黄老师 0750—3986815 18128233539;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江门市教育局纪检组:0750-3503851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50-3336205
 
  附件1:2020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2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