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浦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0-08-31 09:59:01
  浦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浦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详见《浦江县公安局各单位辅警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浙江省浦江县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8月30日至2002年8月30日期间出生),个体形象好;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高中文化;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退役士兵、有体育特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8月30日(0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浦江县公安局大门东侧信访室(浦江县滨江路66号),联系电话:0579-88189805。
 
  3.报名时携带材料:浦江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士兵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表彰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4.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5.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二)面试
 
  报名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能测试
 
  报考防暴队员、看护队员岗位的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及体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防暴队员岗位裸眼视力需达4.8以上。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浦江县公安局在相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六)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浦江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对招聘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0579-88189805进行电话咨询。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岗位不同分别为6-7.5万/年(含五险一金)。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浦江县公安局各单位辅警招聘需求表》
 
  2.《浦江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浦江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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