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临渭区医疗机构定向招聘40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定向招聘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我区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4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至2002年9月7日);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具体招聘专业等条件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近年来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录取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有关规定,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我区2020年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计划已经省、市定向办审定备案。招聘公告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wei.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含在2020年陕西省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会上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渭南市临渭区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定向招聘办公室(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共3天),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健康局(渭南市前进路北段193号)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持证件和资料:《报名和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自行填写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地点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健康码”须为绿码;报名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陕人员,还需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采取面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较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考核办法和安排将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wei.gov.cn/)公告。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依据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后续考生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后续考生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区卫健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医疗机构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服务期限和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卫健局 0913-2074114
区人社局 0913-3030352
附件1: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
附件2: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
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原标题: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 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采取面试、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岗位,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较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笔试环节,具体考核办法和安排将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wei.gov.cn/)公告。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依据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后续考生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后续考生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区卫健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书,医疗机构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诚信档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服务期限和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二)待遇
1、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2、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
3、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应聘人员因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而造成漏考的,后果自负。
2、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卫健局 0913-2074114
区人社局 0913-3030352
附件1: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
附件2: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渭南市临渭区2020年区及区以下医疗机构定向
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