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3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白银市委办关于印发《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1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白组通字〔2019〕170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采取考核考察方式进行。
二、引进计划
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3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表附后)。
三、引进范围及对象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公费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2.“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幼儿园引进的人才为:研究生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学毕业生;省部共建及以上院校本科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毕业生;普通本科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毕业生;师范类专科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毕业生。
四、人才引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平川从事教育事业;
3.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往届生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本市范围内已经就业的人员;
5.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在平川融媒、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3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下午18:00)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原平川区地税局办税大厅(区人民医院向南50米处或南门向北50米处,乘坐3路或8路公交车至“地税局站”下车即到)。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填写《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此表现场报名时直接提供报考人员填写;网上报考人员须登录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bypc.gov.cn,下载填写《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将《白银市平川区教育系统2020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516598452@qq.com,收到“XXX同志,您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已收到”字样,报名成功,否则未完成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表见附表)。
(2)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和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
(3)报名人员须加入qq1044482530,具体通知考察考核事宜,请随时关注,恕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察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核方式
1.报考语文、物理、地理、英语及中职教师岗位的考生,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划定岗位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不予引进。
2.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分三个批次进行引进,即第一批次引进人员为研究生和省部共建及以上院校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在第一批次引进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学前教育岗位人员的引进;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引进人员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第三批次师范类专科学历学前教育岗位人员的引进,考核方式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划定岗位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不予引进。
考核结果公布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现场收取《就业报到证》原件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考察
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按考核结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引进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区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考核 、考察、体检等环节确认为合格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备案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区委编办和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果不能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则不予转正。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0943—6629391
监督电话: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纪检部门 0943-6622321
附件:
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