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东津新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公告

来源:襄阳东津新区官方网站 2020-09-02 08:37:31
  东津新区(经开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政府办公室《襄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襄办发电〔2020〕16号)和襄阳市委组织部、襄阳人社局《襄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工作方案》(襄人社发〔2020〕103号)相关要求,为做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东津新区(经开区)六两河街道所辖5名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1名事业岗位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东津新区(经开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


  5.在社区连续任职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薪酬待遇及相关要求


  1.岗位职责。此次专项招聘的东津新区(经开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党组织书记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2.薪酬待遇。经规定程序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明确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不设试用期。首次聘用时,综合考虑人选的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任职年限、群众评价等确定岗位等级。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晋升岗位等级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相关要求。参加专项招聘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提供个人获得有关荣誉表彰证书(文件)、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当选证书)等印证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组织考察、聘用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应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对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程序


  六两河街道党工委按照资格条件,结合全面摸底与社区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情况择优推荐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推荐人选填写《东津新区(经开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推荐表》。同时,需一并出具街道党工委的推荐报告、廉政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连续任职证明、表彰等印证资料。具体如下:


  1.《东津新区(经开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推荐表》2份(详见附件);


  2.街道党工委的推荐报告;


  3.廉政证明材料;


  4.荣誉表彰证书(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5.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资格审查


  1.六两河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进行初审,并报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科、干部科进行审查核实。对报名人员的档案进行认真查核,如存在疑点,应当先调查清楚再启动组织考察。


  2.组织考察前,由区组织人事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一票否决”单位意见后,并根据档案审查与征求意见情况提出考察对象名单,报经组织人事局局办公会研究后,组织专班进行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享受事业岗位待遇,取消其事业编制。


  六、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招聘采取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织体检—党工委研究—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中旬。区组织人事局会同六两河街道办事处进行业绩考核,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织体检等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有序推进。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


  区组织人事局综合社区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撰写《东津新区(经开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工作情况报告》,确定将拟聘用人选,报请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组织人事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及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管理岗位等级,并按所聘管理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附件:东津新区(经开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推荐表


  东津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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