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招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区财政局下属财政评审中心需增补的3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公务员招考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3名,详见附表。
说明:
1、35周岁指1985年9月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均通过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urong.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furong.gov.cn)。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参考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9:30—9月9日下午4: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9:30— 9月10日下午4: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6日上午9:30— 9月18日下午4:00。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4、报考人员信息填报完毕,核对无误后,需在网络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个人信息、更改报考岗位。在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后,仍未进行报名确认提交信息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报名。实际报名人数按报名确认人数确定。
5、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平台关注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需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向组织机关提出申诉。未及时提出申诉的报考人员,后果由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芙蓉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聘单位审查。
7、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9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工程造价实务,时间150分钟。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小于开考比例时,笔试合格分数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30。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9月25日12:00前向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芙蓉区政府机关大楼1049房)提交本人书面核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同分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芙蓉区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芙蓉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面试(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面试(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不再递补。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组织、编制、人社及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聘用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与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此次考试免收报名费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疫情期间对招聘考试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根据疫情最新动态,在芙蓉区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中另行通知。
5、考生应该主动关注芙蓉区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中通知公告内容,未关注网站通知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6、考务咨询电话
芙蓉区财政局:0731-89965810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0731-84683537
7、监督电话
芙蓉区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0731-84683264
附件:
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