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永顺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遴选3人公告

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0-09-02 09:39:28
  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规定,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共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县委管理干部以下(不含县委管理干部)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为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除外);报考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需为本县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2017至2019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选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


  6.其他相应报名条件见《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录用公务员岗位未满5年(选调生录用未满2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管理八级、乡科级副职(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上午8:00至9月4日下午18:00(每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政工室(行政中心417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聘用登记表》等复印件;


  5.符合遴选(选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由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报请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遴选(选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遴选(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职位,其考察入围人员必须是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职位录取人员的最低分数。同时,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本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情况及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遴选(选聘)人员将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由中共永顺县委组织部进行指导,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委组织部和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咨询电话:0743—5222308(县委办政工室);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中共永顺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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