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积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变迁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20-09-02 14:37:07
  中国是个具有五千多年农耕文明的农业大国,土地制度的变迁,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变化。中国的土地制度变化对于大家来说是一个易混淆易错点,在此,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www.chinasydw.org)从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历程看我国土地制度的变化,为大家备考作参考。


  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难以抵御恶劣的自然条件,因此采取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集体劳动所获得的产品平均分配,这也就决定了人类赖以生存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土地,为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因此,原始社会的基本土地制度为:土地公有制。


  奴隶制社会(夏商周)


  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君主既是奴隶主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井田制,井田制起于商朝,盛于西周。(“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古代井田制的主要特点是把土地划分成九块,每块百亩,其中八块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形状如“井”字,故曰“井田”。农奴首先要在公田上进行无偿劳作,然后才能在私田上耕种,且在公田耕种的收入全归奴隶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描述的便是井田制。而井田制的实质是以君主为代表的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


  封建社会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的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春秋时期人类进入铁器时代,生产力提高,井田制逐渐瓦解。战国时期,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按土地亩数征收赋税。秦国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实际上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秦汉时期,秦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推行名田制,汉朝在实行“休养生息、无为而治”的同时沿用秦朝的土地制度。名田制是以军功爵制为基础,按户籍计口授田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北魏至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在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被废止。


  废除均田制后唐朝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秋两季征收,故称之为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


  北宋王安石变法实行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贫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客观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折成银两,按田亩进行收税。实现了我国赋税制度从实物税向货币税的变化。


  清朝雍正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按土地征税,不再以人作为对象征收丁税。


  刷题练习


  1、以下中国土地制度,按出现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


  ① 均田制  ②摊丁入亩  ③井田制  ④初税亩  ⑤一条鞭法


  A.④⑤③①②   B.①③②⑤④


  C.③④①②⑤   D.③④①⑤②


  【答案】D。解析:井田制产生于西周时期,最早;初税亩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土地税收制度,应排第二;均田制最早产生于北魏时期,排第三;一条鞭法制定与明朝万历年间,排第四;摊丁入亩产生于清朝雍正年间,排最后。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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