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宜城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招聘4人公告
根据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襄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襄人社发[2020]103号)相关要求,经襄阳市委组织部、襄阳市人社局批准,现将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宜城市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4名。
二、招聘对象
宜城市鄢城街道、龙头街道所辖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基层治理能力强;
3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就业年龄段,即:男,年龄在60岁以下(196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55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社区连续任党组织书记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的;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街道党工委同意,报送至市委组织部。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社区书记任职文件、相关获奖证书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街道组成工作专班,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进行审核,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考察资格。
(三)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直接运用试点区(市)对纳入试点范围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统一组织的业绩考核结果。
(四)考察和体检
1.突出考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内容,开展档案审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包括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党员代表等),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的意见,综合考虑人选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襄阳市委、市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可以优先聘用。
2.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在宜城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一票否决”单位意见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编及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管理岗位执行相关薪酬待遇。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0-4226897
附件:《宜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表》
中共宜城市委组织部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