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248人公告

来源: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09-03 10:25:36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募对象为开发区户籍或开发区城镇常住人员中的通辽市户籍人员(开发区城镇常住人员以居住地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为准,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确认),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居住社区办理),并符合要求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七)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开发区户籍的退役军人。


  二、服务去向、期限及招募岗位数


  具体服务去向为开发区各部门及镇街和社区,服务期限为3年;招募公益性岗位数248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


  三、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献身基层事业。


  3、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应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由所在村、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申请成功之后方可报名,逾期未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4、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责任心强,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残疾人要求残疾等级在3级及以下,有劳动能力)


  5、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没录用到所报考岗位的人员,服从调剂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其他岗位,不服从调剂者,取消录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目前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


  (2)受过刑事处罚等有违法记录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新闻媒体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tongliao.gov.cn/)等形式,发布招募公告。


  2、报名方式:提倡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费。(所有报名需要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yk8628952@163.com)。现场报名地点: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创业大厦1311室) 。


  3、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4、报名咨询电话:0475—8718239。


  5、报名程序:考生需下载并填写《2020年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等证件。


  6、低保家庭的人员同时要提供《通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人同时提供《残疾证》;在开发区居住的其他旗县市区户籍人员需提供由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7、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过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1、网上报名人员面试前需提交本人纸质版《2020年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等证件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面试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满分成绩为100分,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准考证领取及面试相关事宜通过网站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额满为止。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四)体检


  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入选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 公示与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通辽市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其余两份由市人社局、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存一份。因个人原因放弃服务资格的,须经开发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工作部和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其岗位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每人每月166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另外340元由开发区本级匹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费部分从本人岗位补贴中代扣。


  六、公益性岗位监督与管理


  (一)聘用期限。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监督管理。与录用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并制定监督、考勤等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监督、考勤等管理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评、考核,并作为公益性岗位补贴、绩效工资、社保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函告上级业务部门,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七、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报名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凡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结合全国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开发区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第一时间在开发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面试。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方案要求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2、通辽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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