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矿局地质测绘类专业招聘25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2020〕54号)文件精神,局属6个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在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校园招聘,主要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环境。
(六)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本科毕业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三)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技术人员25 名,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及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6日。
报名方式:校园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意向应聘者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上需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和其它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列表。
2.单位初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与签订协议
1面试、考核。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本人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的进行,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
2.签订协议。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聘人员在兰州市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按招聘计划人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地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备案录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地矿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甘肃省地矿局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五、薪资福利
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及福利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考察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2.我单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以我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它妨碍招聘工作的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4.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布补充公告的方式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本次招聘公告在省地矿局网站、招聘学校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931-8763251
监督电话:0931-8763242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