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14号)
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4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拟面向吉林省自然资源系统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3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4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吉林省自然资源系统内市(州)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日—2002年9月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9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5.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10月份,即到2020年10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全日制在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全脱产学习期间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受理,可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7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传真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岗位条件一览表)。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号)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要按要求上传本人签字的《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号)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四)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考试成绩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jl.gov.cn)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号)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笔试前,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笔试人员应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jl.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869783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4号)
附件3: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号)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4:202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号)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