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永兴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卫生类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永兴县政府门户网(yxx1.gov.cn">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即报名时需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验证报告》。
(3)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生健康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永兴县卫健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在“诚信考试承诺栏”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报名现场递交确认。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下午15:00-18:00时)。
(2)报名地点:永兴县卫健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202室。
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全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好《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提供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和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3)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专业岗位,是我县近几年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无法按计划招聘到位的岗位,属于我县目前紧缺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此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果该岗位无人报考,将于2020年9月22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资格审查时需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并确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截止面试前一天下午17:30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此《准考证》须留存至考察工作结束后)。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
2.面试对象。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面试形式。采取口述操作的方式进行实际能力测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面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注意事项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者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该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或者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8.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如果最后一名入围的考生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总分高低(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顺序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经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体检时间见公告。
(2)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卫健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计划岗位数的空缺时,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两次。如果该岗位最后一名递补对象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面试总分高低(本考场所有评委的实际分数相加)的顺序确定递补对象。如果该岗位最后一名递补对象的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则该岗位最后一名递补对象不予递补。
(六)择岗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择岗程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永兴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永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永兴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 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1.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县卫健局和招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防疫要求。
4.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报名。
5.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和行程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面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适时另安排体检。
六、招聘考试政策解释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二)政策咨询: 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三)举报电话:
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735-5561813
永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5522913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
附件2:2020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永兴县卫生健康局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