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乐安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乐安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乐安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暂行)》(乐办发〔2018〕56号),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乐安县县直事业单位2020年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硕士学位包括学硕和专硕,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0年9月1日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由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底彩照以及报名表2份。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9月15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梯楼五楼)
咨询电话:0794-6668355
四、面试
1. 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2. 面试开考比例不小于1:2,未达开考比例的由中共乐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3.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70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闱体检资格。
4.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中共乐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体检由人社局会同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4.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的,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办理招聘人才审批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中共乐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