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记者10人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记者公告
为适应融媒体发展趋势,满足新闻宣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记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文字记者6名(3男3女);
2.摄像记者4名(男性)。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媒体时代的背景下,能肩负起新闻宣传的社会责任。
(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新闻记者的基本素养和职业道德。女性要求身高160CM以上,男性要求身高170CM以上。
(三)热爱学习,有终生学习的信念、开拓创新的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主动适应融媒体的发展。
(四)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新闻敏感度,能贴近群众,深入基层,保证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五)学历及招考要求:
1.文字记者:要求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等新闻采编相关专业,文字综合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好、口齿伶俐,能胜任外景主持。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与广播电影电视相关的专业,文字功底强(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2.摄像记者:男性。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学类、摄影摄像类、计算机类、电子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因腰椎病、颈椎病等身体原因不适合外出采访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2日—1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北会议中心(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3.报名要求: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3张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审查。由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台区融媒体中心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年龄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考。
四、考试方式
摄像记者考试采取实践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文字记者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1.摄像实践考核。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实践考核满分为100分。摄像记者参加摄像实践考核。文字记者不参加摄像实践考核。
摄像实践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摄像实践考核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2.文字记者笔试。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00分。文字记者需要参加笔试,摄像记者不需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3.面试。实践考核和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考试人数不足比例要求,按实际考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摄像记者岗位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文字记者岗位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五、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摄像记者实践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文字记者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有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再相同,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应届毕业和毕业两年未就业者优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九台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不办理相关手续,不签订合同。合同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合同。
八、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劳动报酬按照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进行核定,签订合同后,为其办理“五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其它说明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实践考核、笔试、面试、体检等,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十、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解答,由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咨询电话:长春九台区融媒体中心人力部0431-82192109
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九台区融媒体中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