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建宁县城监大队合同制协管员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建宁县人民政府
2020-09-04 14:46:15
建宁城监大队合同制协管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建宁县城监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城管协管员,协助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本次拟招聘15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三明籍公民,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9月3日以后,2002年9月3日以前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退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3、符合招聘所需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4、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家中有违法建设的;
8、家中有直系亲属不服从城市管理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
二、报名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地点:建宁县城监大队办公室(民主街12号老政府一楼)。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正常工作日内)。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和要求: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以上需持“学信网”证明)、退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人员需填写《建宁县城监大队合同制协管员报名表》
3、 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3张。
4、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或解除劳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5、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人员,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步,30岁(含)以下≤4′25″,31周岁(含)以上,及格成绩≤4′35″;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纵跳摸高≥265厘米,测试地点:建宁县体育场。
体能合格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数取前15名进入体检, 面试地点:建宁县城监大队。
面试合格人员自行到县医院按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四、录用
1.经体检合格后招聘为建宁县城监大队合同制协管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正式录用。
2.工资待遇:实行编外聘用制,试用期间人员每月工资待遇1500元(含医社保等),试用期结束后,按城监大队现有队员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简章由建宁县城监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洪女士 吴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598-3958031
建宁县城监大队
2020年9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