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弋阳县“大学生回村工程”选聘160人公告
来源:弋阳先锋微信公众号
2020-09-06 09:30:27
重磅!弋阳县“大学生回村工程”选聘公告来了!
为进一步优化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吸引更多弋阳籍优秀大学生返乡回村工作,根据《弋阳县“大学生回村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全县拟选聘160名大学生,充实到全县所有村(社区、分场)等村级组织。(具体岗位信息见文末二维码)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弋阳籍(指具有弋阳户籍的;原具有弋阳户籍,因各种原因迁出的;父母或父母一方具有弋阳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村(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
6.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选聘对象: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存在涉黄、涉赌、涉毒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受处理的;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聘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违反信访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丧失行为能力,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其他不宜列为选聘对象的情况。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至9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诚信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可选择以下情况之一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报名,不可在不同乡镇(街道)重复报名:
(1)目前户籍所在地;
(2)迁出时在弋阳的户籍所在地;
(3)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的目前户籍所在地;
(4)创办实体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基地等致富带头人的创业所在地。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涉及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弋阳县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表》正反打印4份(识别文末二维码下载)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网上诚信报名需将以上材料(报名登记表须经本人签名)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报考乡镇(街道)的联系邮箱。(邮箱地址和联系方式见文末二维码)
3.资格审查:各乡镇(街道)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人员汇总上报县“大学生回村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考试
笔试和面试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1.笔试。总分100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岗位和考生不少于1:1.5的比例开考。
2.面试。总分100分(含结构化面试70分和微机操作测试30分或7:3比例折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笔试和加分项得到的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面试前需对网上诚信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核。对相应加分项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3.加分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退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在笔试和面试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以上三项实行累计加分,并在同等成绩下,优先考虑。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免于考试,经考察合格,直接聘用,并可优先安排在城市社区选聘岗位工作。
4.考试总分=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加分分数,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与体检。面试结束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乡镇(街道)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选岗,原则上拟聘对象到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对未实现1村1名大学生的缺额部分,将由县领导小组统筹,采取考生自愿调剂、自愿选择的方式,从全县未选聘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齐。
四、政策待遇
“回村大学生”聘用上岗后,担任村级党建文化宣传员,从事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化(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以及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实行以下政策待遇:
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乡聘村用的方式,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个聘期,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内不得擅自离职,存在违约情况的,将违约情况纳入个人人事档案。
2.月报酬总额不少于3000元(包含以灵活就业人员标准参加养老保险所需费用),其中50%由县财政统筹,50%由乡镇(街道)解决。其他有关待遇由各乡镇(街道)参照村“两委”干部办理。经法定程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其报酬保持不变。
3.对在村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并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非中共党员的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按程序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符合参加事业编制、公务员等各类招录考试条件时,优先推荐。
4.如不能正常上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乡镇(街道)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2.本选聘公告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王卫涛
联系方式:0793-58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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