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9-06 11:24:39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单位拟面向“双一流”高校招聘33名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8日。
(二)报名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
1、《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书面承诺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三)报名邮箱
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qdscjsyjy@163.com
青岛市纤维纺织品监督研究院:qdscjxjy@163.com
青岛市专利代办处:qdscjzldbc@163.com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qdscjqdzjy@163.com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qdscjqdimt@163.com
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qdscjqdbzhy@163.com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qdscjtjy@163.com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组织指导下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超过1:3比例的,加入初选笔试环节(博士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笔试时间等有关事宜请及时查看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http://amr.qingdao.gov.cn)。
资格审查通过后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所需材料将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发放面试通知单。
如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时须应聘人员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
四、考试方法
面试由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的能力。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按面试通知单上的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按规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及时报送招聘结果聘用备案材料。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防疫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0532-58759182
青岛市纤维纺织品监督研究院:0532-88911321
青岛市专利代办处:0532-68066557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0532-68069195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0532-68069257
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0532-83866008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0532-85824581
招聘单位监督电话:0532-857307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附件3: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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