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广播电视台招聘3人公告
为充实和改善我台播音主持和广告策划经营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播音主持和广告策划经营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拟利用现有空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广告策划经营人员2名;
女播音主持人 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见2020年咸宁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云上咸宁”客户端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填报《咸宁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表》,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通过网络报名者,原件审核可在试前进行)到本台人力资源部(咸宁传媒大厦1205室)报名。
2.异地应聘者可通过网络填报,将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咸宁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邮箱:626161644@qq.com。
(三)联系方式: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198号传媒大厦12楼咸宁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电话0715-8190165,联系人:尹蕾。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即为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3.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岗位及工作年限证明等)。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
六、考试方法
为实现竞争择优,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并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云上咸宁”客户端公告。
根据岗位要求,其考试方法如下:
(一)广告策划经营人员岗位
1、笔试
考试内容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3: 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面试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3:1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女播音主持人岗位
考试采用试镜、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后,进入试镜环节。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计划。
1、试镜
试镜工作由咸宁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试镜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以《准考证》为准。每名考生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现场录制2分钟视频。由评委对考生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和播音主持能力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
试镜成绩以75分为达标线,达标人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则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面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逻辑思维等能力等。试镜成绩达标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提前通知考生,若面试当天有考生弃权,导致参考人数与岗位数为2:1时,则面试照常进行;参考人数与岗位数为1:1时,采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
根据试镜与面试综合成绩,按考生与岗位数3:1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岗位仅有一人参加笔试,其试镜、面试、笔试三项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试镜、面试与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量化。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试镜成绩×4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所有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成绩并列情形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折算后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形,则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考生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试镜(仅适用女播音主持人岗)、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台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待妊娠期结束再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对拟聘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所有考试环节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书面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云上咸宁”客户端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正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九、招聘纪律
严格依规进行招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咸宁广播电视台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