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通化市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30人公告
2020年通化市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根据《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全省市州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这次共招聘勤务辅警30名,为公安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保障经费,与公安机关签订聘用合同,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留置看护以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勤务岗位一:招聘15名,男性。
勤务岗位二:招聘15名,男性,退役士兵(含士官)。
二、报名条件
除具备《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勤务岗位一
1、具有通化市区(东昌区、二道江区)户籍(限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文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4、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二)勤务岗位二
1、限招退役士兵(士官);
2、具有通化市区(东昌区、二道江区)户籍(限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文身。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5、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
4、服兵役期间有立功受奖表现;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缠访闹访、极端上访,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市公安局办公楼西楼 (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4379号)。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退伍证等,以上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须登录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gaj.tonghua.gov.cn/),下载和填写《通化市公安局勤务辅警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报考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查验吉祥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申论成绩高的参加体能测试;如申论成绩仍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能测试。如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名次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考试、测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通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考试、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通化市公安局信息网(http://gaj.tonghua.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435-3263117。
通化市公安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