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雍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来源: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0-09-07 15:13:06
  纳雍县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纳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纳雍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纳雍县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拥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纳雍县户籍的退役军人(2020年9月4日前迁入我县内至今仍为我县户籍的退役军人)。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9月1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等材料)。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2020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0年9月4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八)失信被执行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9月4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纳雍县气象局路口往下50米)。


  3.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现场报名需提交《纳雍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0年毕业但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是纳雍县户籍的证明)、《退役证》(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是退役军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5)《招聘简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或《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报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考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和退费截至的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下午5:00前。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笔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发布的笔试相关信息。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与职位计划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有关事宜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体检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等材料的。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纳雍县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招考。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1.纳雍县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纳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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