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广元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2人公告

来源: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0-09-07 16:31:55

  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经研究决定,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职消防员(包括应急通信、装备技师和专职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此次招聘岗位均为合同制,主要从事辖区内灭火救援及其他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合工作岗位的重大疾病等。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管理。


  5、专职消防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由于疫情尚未结束,应聘人员应需准备健康证明,且14天之内无外出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和自身无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含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有关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在学校教育期间受到开出学籍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等。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应急通信岗位1名(专职队员)。


  工作职责:负责大队日常视频会议保障及应急通信设备维护保养及应急操作使用工作。


  招聘要求:限男性,19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通信、计算机、智能化应用电子相关专业毕业。


  2、专职消防驾驶员岗位4名。


  工作职责:参与大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及执勤备战等相关任务时消防车辆的驾驶。


  招聘要求:限男性,年龄为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大型车辆经验。


  优先条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消防队伍退役的大型车辆驾驶员,可优先录取。


  3、装备技师岗位1名。


  工作职责:负责大队救援装备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装备系统的录入、基础维修、统计、归档、台账管理等。参与大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及执勤备战等相关任务。


  招聘要求:限男性,19周岁以上31周岁以下,有装备机械维修技术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录取。


  4、专职消防员6名。


  工作职责:负责参与大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及执勤备战等相关任务。


  招聘要求:


  (1)限男性,19周岁以上31周岁以下,亟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部队退伍转业官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备担负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身心条件。身高168cm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无口吃(结巴),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体检标准。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岗位分工。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严格尊重安全保密制度,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6)下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①具有广元或朝天本地户口的;


  ②有个人特长爱好及取得过相应运动证书的;


  ③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其子女;


  ④学历较高的、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或通过三级以上消防岗位资格考试、中级以上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以及其他具有消防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能够反映本人特长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健康证明或健康通绿码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三段64号)。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仅限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中的相关信息。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查,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应聘人员,其他材料不予退还。如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健康状况、实际年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信用报告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严重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的,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面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所有应聘人员,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参加测试时,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依据《消防救援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设定,达标项目为4项。具体项目是:1500米跑、100米跑(此2项为必须达标项目),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任选2项达标)。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见附件。


  2、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考察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不达标者将直接淘汰。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应聘人员不承担体检费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和录用


  对体检合格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经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消防大队确定录用名单,以消防大队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因通知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签订劳动合同


  大队确认录取后,通知合格人员与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1、试用期三个月(含岗前培训时间),具体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不予录用。


  2、试用期结束后符合岗位要求者,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奖励+岗位津贴+工龄工资+消防员危险职业补助构成,由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及职务确定待遇标准,具体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其他待遇:


  1、工作期间统一提供食宿。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统一配备工作或执勤服装、装备。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朝天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结合大队实际,招聘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在朝天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的两支队伍(即朝天区政府专职队和羊木镇政府专职队)中以定岗或轮岗的方式开展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保持联络通畅。此次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均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人:王冬梅


  咨询电话:(0839)8622007  18981218460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体能测试达标标准


  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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