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招聘高中教师37人公告

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09-08 10:25:26

  2020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岫岩满族自治县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7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9日(含)至2002年9月9日(含)期间出生);


  7、报名者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和类别参照《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对照目录》;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和岫岩的在编教师,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防疫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事项详见《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信息发布和查询,招聘公告将通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www.xiuyan.gov.cn)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可通过该网站查询招聘岗位等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9月9日- 9月1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联系电话:7823351


  (2)报名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验证码均需在有效期内),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鞍山市外报考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健康行程码。


  2020年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可以不受岗位条件中教师资格证的限制,考录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


  (4)注意事项: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有效性。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兼报。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根据聘用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户籍、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笔试


  (1)笔试时间:9月19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4)报 名 费:50元/人


  (5)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2020年岫岩县招聘高中教师笔试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人社局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5、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核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笔试、总成绩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体检


  根据总成绩以各学科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依次递补。


  7、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要求审查报考者的档案材料。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在一周内完成,依次递补。


  8、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为1年;有就业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0、分配原则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其他


  1、在试用期间要参加新教师培训,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


  2、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考评胜任教师工作的,按期转正,享受同等人员同等待遇。


  3、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


  六、组织纪律


  聘用教师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2020年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事项报告》


  附件4:《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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