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葫芦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普通公益性岗位招聘35人公告

来源: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08 15:32:22

  2020年葫芦岛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普通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35人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市坐落在村、社区的“妇女儿童之家”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35人,负责“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政策宣传、活动组织、档案收集、新媒体制作宣传等。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每月需要加班两天(周六或周日)。工作地点及招聘人数如下:

 

兴城市南大乡南大山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碱厂乡朱家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刘台子乡山西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药王乡裴屯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望海乡四方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大寨满族乡大寨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红崖子镇梁家屯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曹庄镇朱家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郭家镇棋盘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元台子乡八里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兴城市沙后所镇南门外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小庄子镇海泉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沙河镇营盘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沙河镇张胡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网户乡凉水河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秋子沟乡梁杖子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网户乡程家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葛家乡木锨沟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绥中县明水姚家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巴什罕乡邹杖子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石佛乡梅杖子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谷杖子乡包杖子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魏家岭乡赵杖子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贺杖子乡火石山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王宝营子乡城子沟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小德营子乡公立亨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建昌县汤神庙镇流水沟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连山区沙河营乡沙河营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连山区山神庙子乡凉水井子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连山区山神庙子乡白石头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龙港区葫芦岛街道东山社区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龙港区葫芦岛街道百万庄社区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龙港区龙程街7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指导员1

南票区高桥镇高桥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南票区黄土坎乡和尚沟村

“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1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葫芦岛市户籍、困难家庭2015年至2020年毕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烈士子女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葫芦岛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南票区和建昌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政府相关服务事业,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悉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一)初审


  初审地点:龙港区劳动大厦5楼就业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429-3150299 0429-3150366


  初审时需携带:


  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报名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困难家庭(见二、招聘对象(一))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就业困难人员报名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证明材料(见二、招聘对象(二))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面试由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葫芦岛市妇女联合会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得分最高人员聘用(为方便工作,针对“妇女儿童之家”所在地及相邻地人员给予适当加分)。


  (三)体检


  报考人员自行前往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名单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葫芦岛就业服务”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因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及管理办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受聘人员履行聘用手续,签定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按照我市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0429-3150299


  七、岗位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具体补贴标准为:


  (一)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月1480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50元。养老、医疗保险个人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失业、工伤保险统一缴纳,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二)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1480元/月。养老、医疗保险个人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失业、工伤保险统一缴纳,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附件:“妇女儿童之家”专职辅导员(指导员)报名表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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