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鄄城县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30人公告

来源: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0-09-08 16:23:52

  2020年鄄城县县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公告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鄄城县人才新政30条修订版》(鄄发〔2019〕1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鄄城县县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国家规定择业期内(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七)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鄄城县县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鄄城县县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ydwrygl@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9月20日17: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告。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有关待遇详见《鄄城县人才新政30条修订版》


  咨询电话:0530-2350609


  监督电话:0530-3616266


  附件1.《鄄城县人才新政30条修订版》.docx


  附件2.2020年鄄城县县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2020年鄄城县县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鄄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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