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9-09 09:19:35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2020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共5家。
(一)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农产品营销服务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业农村宣传、协助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三)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与种畜禽监测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畜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四)浙江省国有农场管理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国有农场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五)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渔业技术推广和应用研究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限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相应报名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邮箱对邮件接收结果不做自动反馈,应聘人员可自行设置电子邮件接收回执要求或在工作日通过电话联系招聘单位进行确认。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结合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适时给予反馈。
各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入选。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农业信息网(http://www.zjagri.gov.cn,政务信息/文件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农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571-86757790;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571-86757656;传真:0571-8675765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 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0571-86757085
2. 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0571-86757186
3. 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与种畜禽监测总站:0571-86496779
4. 浙江省国有农场管理总站:0571-87251929
5. 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0571-85029621
附件: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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