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辅警招聘60人公告
经陕西省公安厅、西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批准,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0名(其中包含男性55人,女性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6.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武警特勤及陆、海军特战队员复员军人,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7.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身体受伤,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精神类、传染类疾病。
9.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工作单位及招聘岗位
1、用工单位: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反恐处突队和所属科所。
2、招聘岗位
①反恐处突队员:
招聘要求与职责:
1.男性
2.反恐、处突、维稳、监管场所人员看护。
3.身体健康,警官学院、退役军人优先
②各科所辅警
招聘要求与职责:
1.男性
2.协助民警开展户籍窗口接待、接报案、受案登记、信息采集、调解、文书等工作。
③女性辅警
招聘要求与职责
1.形象好,气质佳,有接待、文案工作经验,具备一定文字功底,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②毕业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④现场填写考试报名表1张
⑤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及学籍证明
⑥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9月12日(上午09:00—下午16:00)
3、报名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9号天彩大厦B座11层1101室。
4、咨询电话:029-83230798/029-62095155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0年 9月15日(上午09:00—下午16:00)
地点:同报名地点。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三)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辅警基础工作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应聘候选人进入体检环节,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项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八)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
(1)反恐处突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转正后工资为4502.61元/月(含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2)科所辅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转正后工资为3562元/月(含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四)反恐处突队岗位提供住宿,其它岗位按照工作需要确定是否提供住宿,所有人员用餐与民警同一标准。
五、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①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②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③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④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⑤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4、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