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95人公告

来源: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0-09-09 15:40:01

  2020年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锦州滨海新区工管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5人,其中:幼儿园招聘33人,小学招聘41人,初中招聘20人,高中招聘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锦州地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日(含)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 具体详见《2020年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附件1)。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4年9月15日(含)至2002年9月14日(含)期间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职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如招聘职位或某些职位的报考条件有所调整,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三、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月薪按照最后学历确定,其中:专科学历月薪3300元;本科学历月薪3500元;研究生学历月薪4000元,上述薪酬包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在合同期间,如遇在编教师工资调整,将依据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相应薪酬及上述五险一金,确保与同期参加工作的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在合同期间,符合相关规定,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冬季取暖费补助及第十三个月工资待遇。今后,滨海新区将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实际情况,择机择优选拔一部分优秀合同制教师(含原合同制教师),转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www.jzbhxq.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并注意查询报名考试期间的补充信息。报名咨询电话: 0416-358826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以便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及提取照片制作准考证。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二楼(原锦州四高中北楼)。


  2.报名时携带材料: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③2018、2019、2020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④报名人员需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www.jzbhxq.gov.cn/)下载《2020年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报并贴好照片(2寸,近期蓝底),报名时提交一份。同时提交一张2寸照片(与登记表同版),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和报考职位。


  (三)相关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招聘职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将削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削减或取消的职位及其他改报信息将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


  2.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否完全一致,不完全一致的请不要报考。


  五、考试


  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2020年9月20日上午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可通过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jzbhxq.gov.cn/)查询。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审查时间、地点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人员及内容:区纪工委、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统战人事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学历网上认证信息打印页证明(含二维码)和教师资格证书网上认证查询打印页证明。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职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说课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通过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jzbhxq.gov.cn/)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注:所有考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三优先”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仍然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如出现加试另行通知)。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组织统战人事部、社会事业发展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报考合并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本人排名顺序依次自主选


  择应聘学校(幼儿园),选择方式为: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第一名优先选择聘用单位,然后第二名…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对不选择应聘学校(幼儿园)且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若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解除劳动合同。


  八、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网上可查),应聘人员自行对照目录专业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统一组织实施,期间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锦州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3588262)。


  附件1.2020年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附件2.2020年锦州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附件4.《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