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人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公安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成华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辖区群众、护航经济发展,依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勤务辅警岗位:共53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1日至2000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4.身高170cm以上;
5.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20%,男性标准体重=(身高cm-80)×70%;
6.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8.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身高要求可放宽至168cm。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1.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3.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4.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5.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
6.其他可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2日,为期2天。当日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秀苑路16号(成华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现场统一填写)、1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并打印学信网认证材料)、银行征信材料、满足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特殊技能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将对身份、学历、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体能测评
1.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3个项目。
3. 测评标准: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纵跳摸高(≥265厘米)、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2项达标即可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4.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心理测评及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2倍(未到达开考比例的,按相应招聘人数计算)确定心理测评和面试人员,进入心理测评和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具体时间、地点见心理测评及面试公告)
2.心理测评时间30分钟,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未参加心理测评或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公告)
2.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3.体检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组织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将在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
2.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逾期未报到或拒绝参加培训者,视为自动弃权,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成华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通知统一由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发布,请自行关注。
2.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全权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评、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8-62691653(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