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扶沟县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来源:扶沟县人民政府 2020-09-10 08:44:37
  2020年河南周口扶沟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9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8日。笔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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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9月15日至9月18日)

 

  扶沟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文件之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扶沟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对象是符合招聘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详情见附表1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志投身纪检监察、巡察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目前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9月8日通过扶沟政务网、扶沟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扶沟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楼大厅(扶沟县创业大道一号)。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采集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并提交《扶沟县纪委监委、巡察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4.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命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提供加分材料。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集中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xx县xx乡xx村任xx职务,任职期限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基本素质等。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者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再加试,加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在组织实施中要高度重视,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要全程监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七、有关要求


  (一)规范操作。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如有关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通知、公告,均在扶沟政务网(http://www.fugou.gov.cn/)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手机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本实施方案由扶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该领导小组另行公布。


  附件:扶沟县纪委监委、巡察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扶沟县纪委监委、巡察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咨询电话:0394--6236939 0394--6221464


  监督电话: 0394--6236506


  扶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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