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13人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了加强学院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20年公开招聘的基础上,补充招聘部分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12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
1.必须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优先。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7月前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普通高校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仪表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和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律、中文、艺术学、体育学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专业不限:
(1)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院校;
(2)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院系学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团委(团总支)书记;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二)心理健康教师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普通高校统招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等院校。
专业学科为心理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补充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布成绩、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在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xptife.net)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职业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及岗位职业技能等基本知识。根据面试及笔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23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楼414室。
3.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根据应聘要求提交其他所需的资料。
《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rz/)进行认证。
留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格审查及招考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聘用方式
学院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薪酬待遇实行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的原则;学院与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学院纪委监督检查室全程跟进监察招聘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32578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