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昆明嵩明县人民医院选调医务人员5人公告
来源:昆明卫生人才网
2020-09-11 10:28:35
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嵩明县人民医院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嵩明县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公开选调范围、职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云南省各级医疗机构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共5名。选调岗位及人数等详见《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选调医务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具有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相应专业工作且满五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工作年限;
4.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 9月 28 日后出生)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 9 月 28 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医疗事故经鉴定为乙级甲等的事故责任人。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到其他岗位有限制性规定的;
6.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
7.与选调单位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整个选调工作由嵩明县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实践技能操作、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整个选调过程。
(一)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公开发布网站为昆明卫生人才网。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应按照诚信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填写《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将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发送至smxrmyy@126.com邮箱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至 9月 2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911779。
3.有关要求
①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由嵩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医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后续环节,报名及资格复审情况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公布。本次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2方可开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原件1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2.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
3.现任职称、职称评定材料(由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小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6.聘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7.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件及复印件一份;
8.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医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医务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原件1份。
10.提供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岗位适应性和选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资格审查合格材料,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前3天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申请,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心理测试。由嵩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心理学专业人员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实践技能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总分100分,嵩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进入本环节的考生进行临床实践技能实际操作考试评分,评分当场宣布。
(七)加分标准
1. 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有科主任任职经历者综合成绩每年加0.5分,总共不超过5分;
2.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床科室中评为学科带头人者综合成绩加10分;
3.有过三级综合医院相关专业进修学习半年及以上者综合成绩加5分。
(八)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分)×50%)+专业实践技能考试(100分)×50%)+加分。综合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考察阶段。
(九)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考察的,可正常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嵩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及相关规定,由嵩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拟选调人员通过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动。调动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办理调动手续并到选调单位报到。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适时关注昆明卫生人才网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中共嵩明县纪委县监察委驻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嵩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针对选调工作反映的问题,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驻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0871-67916804
嵩明县人资源社会保障局 0871-67913814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0871-67911441
本《方案》由嵩明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优秀医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