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甘孜州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5人公告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等规定,经批准,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拟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名额115名。包括: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1,1-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招聘范围为四川省或甘孜州的,要求报考人员户籍须2020年8月31日之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不含2020年8月31日后迁出)。因升学将户口从甘孜州或四川省迁出的,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8月31日前已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招聘范围、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
6.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5年8月31日—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7.符合《需求信息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
⑴报考人员有效毕业证所标注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符;
⑵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放宽职称资格条件的规定,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得荣县、道孚县乡镇卫生院(2118017、2118018、2118019)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放宽到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机关事业单位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会名称: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招聘会。
(二)招聘会现场报名地点: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三)招聘会报名时间:2020年9月26日(9:00—16:00)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一个岗位于招聘会现场报名日当天上午09:00—下午16:00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同时符合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和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兼报一个综合事业岗位和一个卫生事业岗位。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⑴从公告附件栏下载并双面打印附件2:《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⑵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无相关原件的,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应有照片和公安机关鲜章)及复印件三份。
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三份。
⑸报考岗位其他要求中规定的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其中: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政策规定,报考甘孜卫生学校数学教师(2118002)、政治教师岗位(2118003)、色达五明佛学院音乐教师岗位(2018017)的人员中,属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若聘用后必须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测试
⑴需进行藏语水平测试的岗位,由各招聘组在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藏语水平现场测试,通过藏语水平测试的人员方可报考该岗位。
⑵招聘岗位要求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在综合考核时由招聘组按要求组织进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各部门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组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组组织实施,其中:
1.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含乡镇卫生院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数大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若进入笔试的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3.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员不高于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由各招聘组确定具体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综合考核拟于9月27、2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组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聘组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综合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体检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章确认。
(五)体检
综合类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体检由甘孜州人社局和甘孜州卫健委分别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体检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各招聘组及州、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通过审核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社局根据报考单位、岗位情况统一派遣聘用人员到州级主管部门或各县(市)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一)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三)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的2018、2019、2020届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招聘单位应安排其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从公告发布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现场招聘会当天,报考人员应提前到指定地点排队入场。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招聘会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招聘,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为避免影响报名和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应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请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需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招聘会期间,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会现场报名、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等如需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将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836-2873290;
咨询电话: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36-2833725;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2835623。
附件1-1.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1-2.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郑重提示: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有信息,只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甘孜人社”和甘孜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人才网等官方平台发布。通过任何其他非官方平台发布的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均无法保证其真实性。因其他非官方平台发布信息给报考人员造成的损失,均与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